当然,那种场面倘若真的出现,我虽然会惋惜痛心,但如果问我会不会冲动,那就是另一回事。把美好的东西破坏,确实让人心痛,不过毁坏美好事物的这种行动,本身就是一种近乎性交高潮的享受,我很珍惜这种乐趣,之所以没有让自己沦为凌虐美女的狂人,只是因为我懂得从不同角度去多方面地享受乐趣。
一束美丽的鲜花,任其在枝头绽放,远远欣赏,这是一种乐趣;将鲜花剪下,放在典雅的水晶瓶中,近距离端视;这也是一种乐趣;把鲜花从枝头折下,扔在地上,用力践踏踩碎,这又是一种乐趣。
人生取乐的方法很多,不用只迷恋一种,要多方面去开发嗜好,享受不同的乐趣,这样的人生才健康。
话题扯远了,其实真正值得一提的,就是所谓的天之骄子,真的是得到上天眷顾,月樱的倾国绝色,仿佛连老天都舍不得破坏半分,在地狱淫神的仪式结束后,我们搜遍她全身上下,最后在她左边大腿的内侧,发现了淫神兽的纹身。
织芝的水火魔蛛、羽虹的凰血牝蜂,纹身所佔的面积都很大,几乎整个背部都给淫神兽的纹身给佔据,但月樱左大腿内侧的纹身,却仅有两根指头并起那样的长度与宽度,通体金黄,非龙非蛇,看起来非但不阴森恐怖,反而还有几分可爱,乍看之下,还以为她纹了一条俏皮的小海豚在大腿上。
淫神兽的造型,会是近似某种生物,却不会完全一样,所以这个纹身的图形看来完全陌生,是可以理解的。尽管如此,我却清楚知道,这次诞生的淫神兽非龙亦非蛇,而是蛊物,一种曾经存在于南蛮羑里的妖蛊。
“姊,你从什么地方弄来结晶石的?据我所知,这种蛊不但已经绝迹多时,而且从追迹者公会的正式纪录来看,这五百年里头不曾有人再找到过它,根本就已经灭种了,虽然你财雄势大,但要找到它,那也未免……”
我提出了疑问,结果得到的答案一如预期,月樱并不是胡乱找了颗结晶石来用,而是在一年多前的某次通信,我对她提到正在寻找这种蛊物,但机会渺茫后,月樱就开始动用手边资源搜寻。
已经灭种几百年的东西,要找出来自然是难如登天,不过,金钱的魔力有时候甚至强过五大最强者,在重酬之下,无数优秀的追迹者前仆后继,用尽各种办法去找,最后是从海外的一处孤岛上,找到了这种蛊物。
“可惜的是,那时候虽然找到了,但却没有什么意义,那名追迹者带来的只能算残骸。姊姊虽然支付了报酬给他,但他才接过酬金,就嚥气了……”
以月樱的个性,绝不会做出杀人赖账的行为,那个人之所以这样倒楣,只能说是追迹者的宿命。追迹者的目标,是追寻传说中的奇珍异宝,越高等级的珍宝就蕴藏越高风险,为了把梦寐以求的珍宝弄到手,有很多优秀的追迹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倒有三百天都活在生死关头,像这种拼了命取得珍宝,但还没脱手就伤重身亡的例子,业界每天都在上演,说起来,他并不是最衰的一个。
我所需要的蛊物,必须是活生生的蛊才有效,如果只有屍体的残骸,那顶多只能用来配点魔法药粉,用光就没了,不能反覆循环运用。而这追迹者拼死送来的,甚至不能说是残骸,根本就是一块化石,只不过刚好在数百年前被树脂滴落,变成了类似琥珀的半透明晶石,没有被风化乾裂,还保有当初型态。
问题是,不管外表看来有多完整,死物就是死物,对我本该是一点用处也没有,但月樱叹息良久,脑中突然灵光一现,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死物对我虽然没用,但已经变成能量晶体的化石,却可以配合地狱淫神使用,只要找到一个适当的女性作祭品,以此开发出来的淫神兽,有很大可能受到这个化石的影响,将来产生我所需要的那个效果。
符合资格,能被我看上眼的女性祭品并不好找,要不然我早就拿羽霓当祭品,开发出新的淫神兽了。月樱也知道这一点,有感于好的祭品难寻,这件事就被搁了下来,直到我前来金雀花联邦,月樱详细了解地狱淫神的整个过程后,便决心以自己为祭品,为我诞生新的淫神兽。
“姊,谢谢你,这头淫神兽将会非常有看头。我有预感,伊斯塔很快就有人要倒楣了。”
我并不是空口说白话,虽然说施行淫神仪式后,我有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不能使用魔法,但只要这头淫神兽有我预期的威力,那么我仍可凭此让很多人跌破眼镜,特别是那些错估我实力的人。
施行地狱淫神仪式时,我本来最担心的就是这一点,因为在不能运用魔力的情况下进入伊斯塔,那就与去送死没多大分别,只是为了保住月樱,骑虎难下,死硬着头皮顶上,现在能有这样的结果,真是让我喜出望外。
就这样,一切大小事务都有了个底定,第二天的一大清早,我们一行人便悄悄离开华盛顿特区,开始踏上旅程。
月樱没有来送行,她的灵魂与我结合为一,无论我到了哪里,她都能够有所感应,有这等亲密的羁绊,天涯若比邻,她当然不需要再来相送。唯一一个前来送别的人,却是我们始料未及的一个。
------------------------“贤侄,我说贤侄啊,该带的东西都带了吗?”
“你很啰唆耶,这一路上你问了好多遍了,自己不会检查吗?最重要的东西都带在身上,其它不重要的随便啦,要是搞丢就路上再买。”
“大叔当然不会丢三落四,早就检查好了,我是担心你们有没有忘记带什么东西,什么手帕卫生纸之类的……”
“没有啦!闭上嘴巴跟着走,我们还要赶路耶。”
“喔,那好……”
茅延安一句话说完,点了点头,竟然把他一直拿在手上的行囊朝我扔来,我手忙脚乱,差一点就要闹个灰头土脸,当下怒火中烧,想要开口骂人,哪知道却被茅延安抢先一步说话。
“东西就交给你们了,贤侄,保重,后会有期。”
一句话令我呆若木鸡,愣了半晌才明白茅延安的意思。
“大叔,你……你不跟我们一起去伊斯塔?”
“你开玩笑,那么危险的地方,我一个文人去那边不是找死吗?我是专程来送你们的,送到这里已经够远了,你们该带的东西也都带了,我们就在这里分手吧。”
茅延安一本正经地说话,开始和我们逐一握手,反倒是让我整个愣住了。
从南蛮开始,这个不良中年就陪着我们一同历险,羑里、萨拉、东海、金雀花联邦,每一段旅程中都会认识新的人,也有旧的人离开,但无论怎样分分合合,茅延安一直都与我们同在,好像他本来就该在那里一样。
如果单从战场上的价值来看,不良中年根本是一个完全无能的存在,作战冲锋的工作由女人与野兽来担,指挥者的角色是我扮演,大叔他每次作的事,除了找地方躲起来,就只有趁机写生画画,甚至夸张到直接在战场上赶起稿来。倘若他还能发挥剩余价值,偶尔被拿来当个诱饵,那也就算了,偏偏每次战略性撤退的时候,他跑得比谁都快,害我们被敌人猛追。
这样无能又无意义的存在,早就该一脚踢出去,但在战场以外的地方,茅延安的价值大过一切,虽然他总说自己不是拉皮条的,不能帮我召妓,可是他确实帮我把妓女们照顾得很好啊。
阿雪要说心事的时候,会找茅延安讲话;羽霓的反复洗脑,需要一些特殊药物,茅延安总是找得到;紫罗兰偶尔碰上什么小病,也是茅延安设法摆平;就算是我自己,有时候要干些什么不便给阿雪知道的私事,都是找茅延安串供,弄出不在场证明,无风无险地混过去。
在自己的潜意识里,我总是觉得茅延安会一直与我们在一起,虽然我总是不耐烦地想甩掉他,但其实我们早已习惯了他的存在,现在他突然与我告别,我这才发现……我根本无法想象少了大叔之后,这支小队会是怎样的情形。
“哪的话,贤侄你才是这支小队的灵魂与首脑啊,少了大叔,以后你们就方便了。”
茅延安笑着拍拍我肩膀,道:“之前我与你们同行,一方面是为了看顾故人之子,一方面则是藉机调查黑龙会的阴谋,现在黑龙王已死,心灯的阴谋也瓦解,你又已经成长茁壮,大叔的旅程该告一段落了。”
“可是,大叔,我还需要你的……”
“大叔年纪已经老了,这身老骨头不适合再上山下海,到处乱闯,现在开始是你们年轻人的世界,你这几年来作得很好,放心单飞去吧。”
“话不是这样说,大叔,你的……”
“贤侄,这次来到金雀花联邦,大叔非常的高兴,你知道是为什么吗?不是因为黑龙王伏法,而是因为你做了正确的抉择。你父亲的个性乖戾,目空一切,因此给周围的人造成了许多伤害,你能够悬崖勒马,勇于割舍掉与妹妹的畸恋,这正是英雄本色,大叔要为你喝采。”
“不,这其实没什么了不起,没有妹妹干,我可以干别人的妹妹,又不是没得干了,最重要反而是大叔你的……”
“贤侄,什么都不用再说了,大家都是男子汉,应该要分手的时候,就要有男人的样子,不要扭扭捏捏,惺惺作态。自古英雄不寂寞,纵使我们在这里分别,以后一定有机会再见面的。”
茅延安一面说话,一面重重拍我的肩膀,拍得实在好重,我不小心咬到舌头,不但说不出话,还差一点痛到眼泪狂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