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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运筹

    罗格悠悠的醒来,粗陋的木制车顶慢慢在眼前清晰。身下传来的微微晃动让他明白自己是身处一辆马车之中。随着整个车身的一次较大的晃动,刺痛从周身的伤口中传来,让他忍不住大声呻吟起来。

    刷的一声,车窗的帘子被掀开,埃特的大头探了进来,“醒了?罗格?”

    “我这是在哪?昏过去多久了?唉哟!!这该死的破车!还有这路!我们是不是在田埂上赶车呢?!”

    “别急,再过两个钟头就会回到法尔堡了。到了那就有牧师了,现在只能用带来的那点药剂护着你的伤口。你可真是命硬啊,烤得那么香,兄弟们差点晚上就能加菜了,嘿嘿。”埃特一脸幸灾乐祸的笑容。

    “妈的,我们就是缺个牧师,下次就是绑也得弄一个。费斯的药怎么这么差!痛死我了。他做药要是有他做魔法兵器一半的手艺就好了!这次架打得怎么样了?”

    “除了你之外,我们还伤了4个兄弟,都不轻,唉。哪想得到一个巡逻骑兵队也这么历害。”埃特摇了摇头,继续道:“我们这次中彩了。来的果然是冰雪银狐,而且是精锐的雪狐大队,人数倒不是太多,有三百多人吧,是我们的十倍而已。妈的,他们一个小队长都那么历害,快是个中级的骑士了。好在那家伙脑筋不怎么样,居然要和凯特单挑,奶奶的,佛朗哥立刻就给在屁股上来了一箭。”

    当日丛林一战,巡逻骑兵队长中暗处被擒,很是经住了几轮拷打。后来伦斯扒了他的裤子,在那话上涂满了蜂蜜,又找了处蚁穴,几分钟后就问到了口供。

    雪狐大队占据这个小小的塞勒斯堡后,就把领主府封锁起来,又从附近抓了一百多个壮丁,日夜不停的在里面挖掘着什么。但是这个任务好像保密性还挺高,以巡逻队长的位置还没到能与闻机密的程度。伦斯恶狠狠的又撒了一把蚂蚁在已经遍体鳞伤的那话儿上,巡逻队长立刻惨叫起来:“我说,我说!好像听说以前那个领主在府里供奉了一个死灵法师,那下面据说是那个法师的实验室!!水,快点给我冲水!”伦斯又反复询问了几遍,确信再也问不出什么了,匕首一划,结束了骑士的痛苦。

    由于多人重伤,惟一的魔法师罗格成了烤猪,最重要的是这三十多个人还不够给人砍的。几个败类贵族一合计,就迅速跑路了。反正离约定时间还有四个月,来日方长。此次出来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明白了实力还与雪狐大队有相当遥远的距离这一事实。至于战利品,“我呸!什么一流佣兵团精锐大队,穷得跟孙子似的。身上就这点破烂玩艺!”负责打扫战场凯特极没有骑士形象的骂着。

    法尔堡教堂里给罗格治伤的中年牧师看起来实力并不怎么样。连续用了六七个回复咒文才把罗格的伤治好。胖子生龙活虎的从床上跳下来,塞给他两个金币,不理身后如潮的马屁,急急的逃了出来。他本能的就讨厌这类地方,要不是牧师治伤效果真不是盖的,他是绝不愿意踏进这里一步的。

    夜幕降临。几个恶少又在法尔堡里最繁华的“莱茵之夜”里碰头了。这里名符其实的是法尔堡的销金窝。从酒到女人,莱茵之夜号称都能提供全法尔堡最好的货色。这里自然不是普通平民能消费得起的地方,但南来北往的商人贵族们还是使这里的生意蒸蒸日上。

    “莱茵之夜”是一座高耸的三层楼建筑,可是几乎有普通的六层楼高。前面是一个宽阔的广场,入夜之际,这里总会停满了大大小小华贵的马车。门前有一个直径近五米的魔法喷泉,水花直冲向天,直至五六米高才四散洒落。在水雾上,凌空一团紫色的魔法火焰昼夜不息燃烧着。喷泉池底是一个大型魔法阵,七彩的魔法光焰照耀在水雾上,充满了浪漫神秘的气息。光这么一个魔法阵,每天就耗资惊人。透过足有4米高的大门,莱茵之夜的大堂里金壁辉煌,魔法光辉将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来自世界各地的艺术品散落着摆放在大厅各处。莱茵之夜二楼被分隔成一个个的隔间,分别以大陆各主要国家的艺术风格装饰,是阴谋和淫乱的重要发源地。三楼则有另一个较大的大厅,每到周末,经常会有奴隶拍卖会举行,偶尔也会有其它的大型活动。

    格罗里亚大陆各地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奴隶存在。这些奴隶的来源往往是战俘、叛逆以及其它智慧种族如矮人,精灵,兽人甚至是龙人。人类与大陆上的智慧种族之间时常会发生此战争,就如同各人族国家之间的战争一样。相比较起来,反而是人类各国之间的战争更加多些。基本上,人类各国内部多会接纳其它智慧种族的人,正如光明教会所宣扬的,人是创世神最眷顾的子民,但其它种族也是创世神的子民。大多数的奴隶是被用来做苦力,当然莱茵之夜所拍卖的奴隶可不会是这些低等货色。金和他那几个徒弟就是罗格从这里买下的。

    在“战神之锤”生意越发红火之后,罗格等人就成了这里的常客。几个贵族败类都是属于少不得志的那种人,当然这是和其它有实权或血统纯正高贵的大贵族相比。此次一番发达,自然免不了有点暴发户的气质,特别以罗格为甚。连佛朗哥都不能免俗,在外人面前也偶尔装做不经意的来句,“唉,昨天在莱茵之夜弄得太晚,现在还没精神呢。”然后满心窃喜的捕捉对方眼中的羡意。

    此时几个败类正无精打采的聚在大堂一角,二楼是非富即贵的客人才能上去的,罗格等人还不大够格。

    “那些骨头法师的东西,真搞不懂怎么会有人那么感兴趣的,值得派三百个人来冒险。奶奶的,该死的狐狸们穷是穷了点,功夫可真不是盖的!”埃特唉声叹气。

    “三百多人啊,咱们怎么办?就看手下这三十多个人的水平,咱得至少拉个六百人去才行。可按目前装备看,我们的钱最多只能装备一百个人。”凯特也很郁闷。

    “唉……”佛朗哥叹口气:“这事要是办不成,钱倒是事小。到时候可就巴结不上巴伐利亚公爵了。”

    “不要灰心。我们干掉了他们一个魔法师!而且等级还不低!这样的人,佣兵大队估计也就一个两个的。现在应该是他们怕我们才是,不管怎么说,6个骑兵和一个法师就这么没了,说不定他们慌得在原地打转呢。哈哈哈。”罗格四周看看,没人发笑。只好自己把哈哈变成了嘿嘿两声。

    “不能就这么算了!”凯特突然激动起来。“我老爸出生入死这么多年,军略武功,哪样差了。还不因为只是个男爵,在城防军副统领这位置上被搁了十几年。妈的,十五级的高级光明骑士啊!钱伯斯那肥猪,不就因为是个伯爵,是军务副大臣的侄子,才坐上统领的位置的?妈的,他要是能有八级骑士的水平,老子给他儿子舔屁股!眼前这机会不能放过,要想出人头第,怎么都得博他一把!”

    “你算不错的了,起码还能继承个男爵。我老子不也在你爸手下呆了十年没动地方吗?他那个男爵我还继承不到呢。唉。咱们兄弟几个,说出去挺风光,是个贵族,其实妈的过得是什么日子。在王都的时候,找个妓女都说不定被人抢了。要不是罗格脑筋好,开了‘战神之锤’,我们还不得看着这地方干瞪眼?莱茵之夜还能轮到我们进来?”

    佛朗哥打断了叽叽歪歪的两个骑士:“得了,兄弟们!别不满意了,抢那些平民妞的时候怎么没见你们觉得自己地位低啊?凯特,你偷着乐去吧,你们父子俩不被当成暗黑骑士就不错了。不管怎么说,咱这次机会来之不易。别管为什么奥菲罗克会看上我们,但这件事办好了肯定能巴结上巴伐利亚大公爵!先来合计合计下一步怎么办吧!”

    罗格灌下一口酒,有了点灵感:“先要招兵买马,能招多少就招多少,这次用不着为他们准备那么好的装备,比那些穷鬼们强点就行了!关键是武器要好,马也不用准备那么多了。这么算算咱们怎么都能弄到300个人。凯特,埃特,你们两个这二个月就好好的练这帮孙子。瞧那个佣兵大队穷的,最多再有一个魔法师到头了,这次我们把费斯拉上,就他那身装备,怎么还不干掉那魔法师?战神之锤这些日子先出点普通货色就行了。”

    伦斯顺手在路过的招待小姐的屁股上摸了一把,色迷迷的盯着她走入后堂,才不舍的收回目光。说:“我们不跟他们正面玩!他们人多咱就跑,看到落单的就包圆。早晚有他们受不了,从乌龟壳里出来的时候。咱们从盗贼公会找点人手,会布置陷井的那种,再把他们引过去,让他们好好尝尝滋味。对了,多弄点弩,弓稍微差点,带着不方便,不过短弓也行,就凭那些佣兵的破甲,有得他们哭的。弩箭之上,须得喂毒。”

    几人精神大振,说过阴谋诡计,臭味相投的败类们倒从来不妄自菲薄。几人计议下来,埋伏下毒,陷坑马索,威胁色诱,装死诈降,种种阴险招数,也不知想出了多少。

    天已发白,众人相顾之下,嘿嘿嘿的阴笑起来,一时之间,大堂中人人侧目。

    “龙和美人”佣兵团最近成为了法尔堡一个不大不小的话题。一次招募二百多名佣兵还是小小的引起了一点轰动。虽然名字恶俗了一点,倒是颇有些老兵油子和兵痞加入,原因无他,主要是与几个贵族败类在美人上面志同道合。在盗贼公会内部训练场里,伦斯正与二十个盗贼好手日以继夜挥汗如雨的苦练。当初在王都被佣兵追杀的那会,他就改掉了懒散的恶习,毕竟保命要更加重要。这一次他终于发现自己天生就是个盗贼,没有什么比躲在暗处用暗器和陷井干掉敌人更加适合他阴暗的心理了。更加重要的是,没有比盗贼更适合干偷窥的职业。

    温宁顿伯爵在听说了贵族败类们的冒险之后,没有作声。只是第二天,他的五十个亲卫重装枪骑兵就退出军役,加入了佣兵团。凯特又从佣兵团中挑出了一百个人,配上战马、钢丝锁子甲和斧枪,变成了半轻装的斧枪骑兵。自此后的两个月中,凯特就在训练场中与这些骑士一同训练。

    佣兵团余下的两百人则由埃特带领。转换过数个职业的埃特最近又决心成为魔法剑士。由他来训练步兵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佛朗哥,他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我的生命是艺术。”就忙着去设计佣兵团旗和团标了。众人极为郁闷,直到一日偶然撞见他手持一把细刺剑,对着人形靶正埋头苦练剑术。密密麻麻的剑坑全都在眼睛、手腕、大腿甚至下阴等一般凯甲防护不到之处。众人只看得头皮发麻,特别是身为骑士的凯特,脸色极为难看。佛朗哥的家传剑法本就以步法身形见长,算得上是上等剑法,再配上此等阴险恶毒的战法,威力大增。众人想起费斯前日给他打造的附有电系麻痹效果的上品刺剑,更是一阵恶寒。至于淬毒,那倒是无妨,反正人人都要做的。

    罗格一天到晚不是冥想,就是躲在实验室里研究魔法,偶有全副盔甲混在埃特的队伍里练斧子的时候。

    实验室里,罗格喃喃吟唱咒语,烟雾散去,风月站在面前。此刻的风月,右手中拎着一把长刀,左手多了一面破破烂烂的盾牌,看起来比以前威风多了,至少同亡灵法师的骷髅兵比起来,不算太差了。罗格始终研究不出风月的刀盾是从哪来的。他试着给风月一些新的装备,风月很听话的就换装了。但风月被送回异界后,这些装备就被扔在了原地。下次召唤,仍是一把长刀,一面破盾。

    罗格找来费斯,对亡灵魔法最多只是一知半解费斯也是大惑不解。大陆上魔法按等级有严格的划分,各系之间的区分倒不是很明显。精通某方面魔法的魔法师大多能施展其它各系的魔法,只是少数与自己极端对立的法术才不能施展。比如亡灵魔法,大多数中级魔法师如果愿意,都可以召点骷髅出来的。就是数量不多,质量一般而已。由于骷髅战斗力有限,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也可以对付三两个骷髅,因此实用性不大,除非能大量召唤。死灵法师则不同,他们把自己献给了死神,转换成不死生物,亡灵系的魔法得到了极大的增强。由于日益受到死亡气息的侵蚀,他们往往会变得偏执、邪恶。只有少数以大魔法师的法力变成亡灵法师的人,才能保持头脑的清明。亡灵魔法和暗黑魔法系中各式各样的诅咒在战争中非常有效,因此各国统治者往往默许这类法师的存在,只有转变成不死生物的死灵法师才不为世间所容。这也多少得益于罗德里格斯的丰功伟绩,自他以后,光明教会开始全力追杀大陆上的死灵法师,二十多年来,几乎灭绝了这一族。

    但“风月”和一般骷髅最大的不同,就是聪明。罗格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知道这些,该死的死灵法师,也没有多给自己留点魔法知识,特别是没有留下一丝半点有关他的宝库的知识。每次罗格盯着风月的时候,总觉得风月也在观察着他。一人一骷髅经常大眼对小眼盯个半天。

    罗格有点空闲的时候,就在费斯的指导下,一点一点改造自己的装备。现在财大气粗的罗格十根手指上已经可以戴上四只不错的魔力增幅戒指,最近几个月来,运用精神力控制魔法也越发纯熟,虽然作为五级法师他原本只能发出一个三级魔法。但现在却可以轻松放出三个三级魔法。罗格没日没夜研究的不是目前最受魔法师欢迎魔法排行榜榜上有名的火球术,而是加速术。多次试验下来,他很是发现了几个可以缩短的音节,念咒时间减短了三分之一。

    炎热的天气慢慢过去了,几个败类混混的实力在一点一点的增强着。“龙与美人”佣兵团也初具规模,温宁顿曾经偷偷的观察了几次佣兵团的训练,之后只是对凯特点了点头。距离约定的最后期限越来越近了,众人的心里开始有所燥动。最近一个月随着伦斯技艺的日益娴熟,他带着手下的盗贼经常会去塞勒斯堡附近侦察,带回了不少有用的情报,当然法尔堡的失窃案也略有所上升。只是不知道那死灵法师的遗迹究竟有多大,竟然挖了大半年还挖不完。

    大敌当前,几个败类难得的没怎么出去惹事,而是分头在刻苦修练。当然,他们那些阴险招数,淬毒兵器,平时是绝不会拿出来的。偶有打架斗殴,当面也是充满骑士精神的单打独斗。虽然边上的几个人很想上去帮拳,但在众人围观之下,这贵族身份风度还要保持。

    就算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婊子,这牌坊也还是要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