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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读者选择喜欢的作品,作品本身也选择适当的读者。我没有打算让阿里布达卖得像是烧猪头一样红,只希望能够聚集一群与我理念相同的读者。

  你可以从现在起放弃这部作品,你可以说这部作品很烂,但是,我希望你可以不要问我,主角什么时候才扬眉吐气?

  世上有那么多的价值观,在众多主流作品之外,存在一个不很威风的主角,有那么奇怪吗?我相信有些事情是只有这个位置才看得见,一旦不再是小人物,一旦飞黄腾达,那些情感就千金难买了。

  假如大家都是好朋友,你会这么在意朋友的成就高过你吗?如果白澜熊和方青书都是“我”的朋友,大家的武功谁比较高,这很重要吗?

  对于和我同年的朋友,我希望能重建当初破关那几款经典电玩时候的怀念情感,而对于现在是高中,甚至可能只有国中年纪的读者,或许你正对我的想法觉得很老旧、很落伍,我也只想让你知道,在十年前的经典游戏里,曾有过你在现今畅销网络小说里无法找到的感动。……就像我父亲曾尝试让我明白,原来在溪里抓大肚鱼、过年时偷隔院邻居刚灌好的香肠,是那么令他感动的事。

  幸福,没有形状……

  【第一部:卷九:本卷简介】

  回到久违的萨拉王都,迎接我的第一个任务,就是保护来访的金雀花元首一行安全,按理说,我这个名声有点臭、在政界有些被排挤的人根本不可能担此重任,但这却是金雀花联邦第一夫人的要求……

  对我来说,在萨拉度过的日子中,最令我怀念且珍惜的,便是和如姊如母的长公主月樱相处的时光,现在,我将再见到这位对我人生影响极大的女性,以地主国保安指挥官的身分,会见金雀花联邦第一夫人。

  第一部:卷九

  第一章飞天马车

  不知道是谁曾经这么说,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又曾有人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人的命运与祸福,多数时候都是一件难以预测的事。

  预备重金厚礼,向权贵贿赂成功,以为从此仕途一帆风顺,谁知道第二天那名权贵叛国事发,被定为乱党,自己和他一起被判了个满门抄斩。

  拿到了看似金饭碗的好工作,隔年却遇到商社恶性倒闭,自己不但薪水没着落,还倒被商社的债务连累,面对一群抬棺抗议的债权人。

  辛苦攒了点钱,趁着假期出外旅游,却碰上意外或是遇着盗匪,全家死光。

  人生充满着无数的偶然,谁都不知道下一刻横在前方的,是好运或是厄运。

  连上游乐场都有可能遇到持械逃兵,这世上不可预料的事实在太多了。

  就像我,刚刚被派到国境的时候,哪想到会碰着一个衰到仆街的血魇法师,抢着把自己脑袋和一场大功劳送给我?

  当我以“征服马丁列斯要塞”的英雄身分,凯旋回到王都萨拉时,又怎会料到没隔多久,我就被冷翎兰那臭婊整得当众出丑,狼狈不堪地逃离萨拉?

  萨拉的老百姓也料不到,仅仅一年又几个月,当初几乎是连滚带爬离开王都的阿里布达之耻,会在国外建立奇功,揭发黑龙会的野心,令大地诸国警觉到黑龙会图谋不轨,联合防范。

  在名扬天下的东海龙女李华梅口中,是这名叫做约翰·法雷尔的青年出生入死,揭发了黑龙会阴谋。因为这个因素,再加上他家变态老爸的天大面子,当各国为了研讨压制黑龙会势力而举行高峰会,席间对阿里布达相当客气,无论面子与里子都大有斩获,追根究底,自然是那位少年将军立的功劳。

  夏华冬雪,两人同属四大天女之列;但比起长年隐居绝峰清修,世俗人难得相见一面的天河雪琼,在东海义勇抗暴,武功得到最强称号的李华梅,声势上绝对高了一个档次。能够得到她这样的大力赞赏,这足以挽回在天河雪琼之前丢失的面子。

  更有甚者,这位少年英雄还在南蛮找到通灵异宝,彷佛能够未卜先知一般,紧急送回国内,阻止了一场祸事。

  就在那盏通灵神灯送达的隔晚,国王陛下与几名大臣开宴赏玩珍宝,酒过三巡,忽然有刺客杀入。事发突然,侍卫们来不及防备,国王陛下手足无措,拿了桌上的瓷杯碗筷乱扔,眼见刺客就要得手,国王陛下摸到神灯,扔中刺客,那盏见鬼的神灯忽然发生大爆炸,刺客血肉横飞,当场死于非命。

  “献上来的神灯会爆炸,是不允许的,应该要踢献宝者出局了,不过念在他有创意、够噱头,救了国王陛下,就再多给他两次机会吧。”

  一段不知所谓的说话,也不晓得是哪一位宫廷大老出来讲的,反正,国王陛下遇刺获救的这笔功劳,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算在我头上。

  “贤侄,恭喜你,这次又是一笔功劳喔。”

  “或许吧,不过我个人有点好奇,如若那个刺客晚一些出手,又或者那个神灯不良品早一点爆炸,到南蛮找我的钦差,不知道会传达给我什么讯息?”

  正如我在得知此事后,与大叔茅延安进行的对话一样,人生,真是充满了讽刺啊!

  总之,这次又被我混了过去,我因为这两件大功,再次成为军部的少年英雄,特别派出豪华礼车来接我入城,沿途还有礼炮鸣放,尽管没有什么重要官员前来迎接,但却有大批百姓夹道欢迎。

  车门上印着阿里布达的双头龙军徽,由三头健壮骏马拉拖,金碧辉煌的豪华马车上,坐着当前阿里布达军方最杰出的少年将军,约翰·法雷尔。沿途百姓聚集在深红色地毯的两旁,鼓噪欢呼,摇晃着手臂,彷佛欢迎凯旋的英雄,毫无保留地吶喊着。

  而我便坐在马车上,看着外头的景色,让睽违一年半的熟悉景物,在眼前缓缓地倒退,思潮如涌。

  紫罗兰跟着我们会太过麻烦,所以入城之前,我在牠的晚餐里头下了迷药,之后趁着牠昏迷不醒,让军部当作特殊货物处理,已经早一步送入城内的伯爵府了。

  “师父啊,阿里布达和南蛮完全不一样呢,人们好热情,街道看起来好漂亮。”

  “听说金雀花联邦的街道更整齐壮观,你要是喜欢,从现在开始乖乖的听话,下次有假,我就带你去金雀花联邦逛逛。”

  坐在对面的阿雪,看了我一眼,匆匆说了一句,又把目光移到外头的热闹人潮。

  “可是……金雀花联邦的人,不会像这些人一样,这么欢迎你啊……”

  听她这么说,我才想起来,这笨丫头一直很崇拜我过去的显赫战功,非常希望能够造访萨拉,亲眼看看我生长的地方,所以打从知道要回萨拉开始,她就一直兴奋得坐立不安,坐上马车入城后,不安分地探头左顾右盼,想要早一步饱览萨拉景物,对于大批围着红毯欢呼的民众,她更远比我兴奋得多。

  在赶回阿里布达的路上,我们并没有浪费时间,仍是持续着对阿雪的魔法指导。

  虽然教的人未算名师,学的人也是新手,但没人可以否认,这女孩在魔法上确实有天份;更兼之有昔日魔力作根基,各种黑魔法修习上手甚速,只要把咒文记下,就能迅速通过技术难关,以飞跃式的速度成长。

  只有一点让人费疑猜。离开南蛮后,阿雪有时候会毫没由来地面红耳赤,头晕眼花,在我们从雾谷村离开后,这病症更是频繁,半路上常常要求休息。我曾以为她是不是有什么心事,但她总是红着脸不说,而我后来更发现,这现象往往是在结束黑魔法修练后出现。

  是不是她在修练上出了什么岔子,这点就让人不解了,不过,修练的成果相当显著。当我们终于抵达阿里布达王都,被刻苦特训锻炼出来的阿雪,已经拥有了第五级的魔力。不再是那种三脚猫、半吊子的魔法学徒或见习生能比拟,而是真正能受到人们肯定的魔法师级数。

  我对这结果并不意外,却也并不满意,因为尽管修为不俗,但阿雪的黑魔法是仓促学成,在魔法力学、咒文物理的基础上,完全是囫囵吞枣,一知半解。

  很多魔法见习生限于天资,勤学苦练二十年,魔力也只能修到第三、第四级,这样子不上不下的程度,可是,一名优秀魔法师并非只有魔力强大就算了。

  由于每次使用完魔法,该项魔法的咒语就会从脑里消失,所以人们对一个优秀魔法师的基本要求,就是他能够自行编写咒语。每个咒语的构成,都是依据特定准则,只要理解这些原则,施术咒语就不必死背,大可临场发挥。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魔法师先天上施咒速度就比较慢,倘使还每次施放完咒语后,手忙脚乱地翻小册子重背,这么没效率的做法,实战时早给骑士、武者杀个精光,仆街仆到街尾去了。

  只要知道大原则,要编写咒语就不难,问题是,对于不曾学过魔法力学、咒文物理的人来说,根本不可能掌握那千头万绪般的魔法原则。我从血魇那里得到的秘籍,是黑魔法师眼中的至宝,但那里头却不可能啰唆地从基础写起,所以,如果阿雪要有确实的进步,受一段基础教育是有必要的。

  不过,就连大叔也在嘀咕,好端端一个女儿家,什么不好选,偏偏去当亡灵法师,这真是浪费。

  一般来说,魔法师擅长远距离攻击,又不存在天生气力差别,是颇受女性喜爱的修业方向。